荆门市掇刀区交通局原副局长周某酒后驾车撞死一人后逃逸,为此他遭到了法律的制裁。记者昨从掇刀区人民法院得悉,该法院一审以交通闹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周某不服,提出上诉。
去年11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周某酒后驾驶公车沿荆潜公路由掇刀区麻城镇向荆门城区方向行驶,行至星祺石膏公司门前路段时,与停在公路边的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及妻子赵某受伤,赵某后经医院抢救有效死亡。
事变发作后,周某驾车逃离现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变解决大队认定,周某承当事变的全副责任。案发后,周某抵偿了被害人张某局部经济损失。
威海信息港推荐作者 荆纪,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