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申请开始啦!
有符合条件的居民抓紧时间到社区居委会申办,
截止时间5月31日!
申请条件
1.具有威海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在威海市辖区内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市居民;
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现只有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2002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威海这一部分人可以领补助啦!
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 养老补助、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不执行本制度。
威海信息港 www.weihai7.com编辑人员获悉
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需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
城镇无业人员需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卡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领取养老金账号;
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农业银行的账号。
往年已纳入的对象必须于5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原申报地村(居)进行确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出具公安户籍证明,由当事人持当月刊物、身份证拍照,通过QQ或微信联系将相关证明照片报给村(居)委会。否则视为退出,停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