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无业游民张某,
私下配备警用装备,
伪造警官证,
而且随身携带。
8月23日一大早,
张某竟到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大张旗鼓”地为事故当事人“打点”,
被真警察抓了正着。
这个“警察”证件一应俱全,
小编差点信以为真了呢~
威海信息港www.weihai7.com的报道[[喵喵]][[喵喵]][[喵喵]]
事情还要从8月8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晚21时31分许,市民岳某酒后驾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经检测,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构成犯罪。民警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通知岳某到大队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心存侥幸的岳某想通过旁门左道逃避法律的严惩,于是他找到了此前萍水相逢的张某,张某声称自己背景深厚、靠山硬,本人是交警一中队的民警,正好能“帮助”岳某解决此事。为消除岳某的顾虑,张某还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证”,二人开始接触协商。期间,张某多次暗示岳某给点“通融费”,但岳某觉得自己与张某并非熟识,始终心存疑虑。
8月23日一大早,岳某与张某一起来到交警大队。当张某单独去为岳某“打点”的时候,民警迅速将其控制,戳破他的骗局。
民警查询后发现,张某根本不是交警一中队的民警,还当场在张某身上搜出假警察证一本,并在张某车中查获了制式警服一件、反光背心一件、白色警帽一顶、警用爆闪灯一枚。随后,大队民警将此案移交至蜊江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经查,张某还曾经冒充组织部工作人员为别人办过假的党员证,但没有收取费用,只是互相吃个饭。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说到“假警察”这个事儿,
小编忍不住想起了
济南前阵发生的这码事:
俩"假警察"穿警服反光背心高架上飙车,
被真警察截停后
不仅要真警察给他们敬礼,
还要向上级投诉……
最后,小编想警告那些“警察”们: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