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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7-08-19 13:34:50
核心提示: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 年 9 月正式成立,是直属威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威海市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 年 9 月正式成立,是直属威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宋吉信同志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姜向东同志协助宋吉信同志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基建、办公室、财务、信息公开、住房公积金征收管理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征收管理办公室,分管协调市区管理部和筹备临港区管理部的工作;负责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广利同志负责业务工作,负责各类合同的把关审核和签订等工作;具体分管计划会计科、信息技术科,分管协调经区管理部、文登管理部的工作;负责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慈新腾同志负责政工、工青妇、机关文化建设和窗口服务工作;具体分管政工科、客户服务中心,分管协调荣成管理部、石岛管理部的工作;负责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悦秋同志负责住房公积金稽查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分管稽查科,分管协调乳山管理部的工作;负责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吉永同志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和政策调研工作;具体分管贷款科,分管协调高区管理部的工作;负责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会计科、信息技术科、稽查科、征收管理办公室、贷款科、客户服务中心、营业部、财务科、政工科、调研科11个科室,下设市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荣成、文登、乳山以及石岛8个管理部,全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2年 9月正式成立、直属威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心设办公室、计会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征收管理办公室、营业部六个科室,各市、区各设一个管理部,按“统一管理政策、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的原则,由中心实行统一管理。
中心成立以来,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围绕服务职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这一主线,积极解放思想、拼抢机遇、加快发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综合业务挤身全省先进行列。截止 2007 年6月末,全市累计归集25 亿元,累计支取4 亿多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亿元,帮助 14000 多户家庭早园了安居梦。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占全市同期商业金融机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总户数的 30% ,住房公积金已发展成为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责
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内设机构6个:
办公室、计划会计科、稽查科、征收管理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科、营业部 ;
派出机构7个:
市区管理部、高技术开发区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荣成管理部、文登管理部、乳山管理部、石岛管理部,其具体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中心文秘、机要、档 案 、信息、接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中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计会科。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会计管理政策的拟定、实施、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分析、说明工作;负责会计、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公积金预算、决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坏账核销方案等材料的拟定工作;负责中心资金调度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
(三)稽查科。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对中心内部机构执行财经法规、业务政策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监督、稽查各管理部行政执法情况;立案、查处单位或个人对公积金信访举报案件;拟订定期或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汇报稽查结果;检查处理决定的拟订、落实、反馈;汇集整理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问题,拟定相应的完善措施、管理办法;会同有关科室指导、监督各管理部按照规定操作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信息技术科。落实市政府信息化考核工作;拟定信息化业务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对业务运行、资金使用方向等进行监督,预警工作;负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维护、更新、升级工作;组织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计划的编制及设备招投标;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调配、检查维护、使用管理工作;建设和维护工作中心业务生成网、内部办公网和公众服务网;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拟订和执行计算机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信息技术调研;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和技术档案的建立与保密管理。
(五)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征收管理业务调研,协助办公室拟订全市公积金征管业务政策规定;负责市区范围内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征收、催缴工作;协助计会科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管理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六)营业部(贷款科)。组织提取、贷款管理业务调研,协助办公室拟订全市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协助计会科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窗口服务工作。
(七)各管理部。市区管理部负责管理市直和环翠区区域内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高区管理部、经区管理部及荣成、文登、乳山、石岛管理部分别负责管理各自区域内的各类单位,包括中央、省、市及外地驻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征收、催缴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负责办理所辖区域内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按期核算各项收入、支出,并按时编制、上报有关报表;负责信访案件的处理;负责所辖区域内各类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支付工作;负责各自公积金业务会计档案、贷款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窗口服务工作;管理市中心下拨的日常办公经费;负责所使用资产、运行设备安全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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