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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区发布“关于规范露天餐饮行为的通告”违者最高罚20000元

发布时间:2019-05-22 10:27:49
核心提示:  威海信息港宣传报道5月20日,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露天餐饮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及餐饮
  威海信息港宣传报道5月20日,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露天餐饮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及餐饮经营业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优化城市环境秩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我区建设“精致城市如画文登”的工作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威海市进一步加强市区露天烧烤整治的通知》内容规定,现就规范露天餐饮行为通告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露天烧烤。
  
  2、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城市禁止区域内的道路两旁、广场、河岸等公共区域从事餐饮摆桌经营。禁止区域范围: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秀山路以北的城市区域。
  
  3、餐饮业户必须安装功能匹配的油烟控制处理设备或使用环保炉具,并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杜绝油烟扰民问题的发生。
  
  4、餐饮业户应遵守并倡导顾客遵守《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就餐,不大声喧哗,做文明市民,树文明新风。
  
  5、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巡查。对于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将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摆桌经营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威海信息港已获悉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精致城市,改善居住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希望广大市民及餐饮经营业户积极响应号召,遵章守法,文明经营,携手共建美丽文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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