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信息港办公室获悉为适当解决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偏低问题,日前,省人社厅、总工会、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昨日,小晚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按照《通知》规定,威海市自今年10月1日起,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30元。
按照《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分别为530元、480元、430元。我市执行最高一类标准,即每人每月530元。此前,我市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月46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上述两类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职工遗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威海信息港讯息这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1,凡本网注明“来源:威海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威海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威海市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威海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威海市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威海市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威海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威海市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威海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