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信息港编辑中心获悉日前,威海发布了《关于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至明年年底,威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省每年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今年为每人66元,合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
大病保险直接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
据悉,威海合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有所调整。
除纳入大病保险单独补偿范围的特药费用外,其他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今后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每年公布一次。今年的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不变,仍为6000元。参保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单独补偿范围特药费用的起付标准不变,仍为2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仍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也有所调整。根据规定,除纳入单独补偿的特药外,大病保险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统一,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不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威海信息港进行了报道此外,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调整方面,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纳入单独补偿的特药费用仍执行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其他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支付比例也有调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1,凡本网注明“来源:威海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威海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威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省每年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威海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威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省每年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威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省每年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威海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威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省每年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威海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