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信息港昔日旧事在开车时,对着行人鸣喇叭,是不少车主常有的事。但刺耳的喇叭声有时也会惹费事。这不,禅城的车主刘学生就由于鸣喇叭提醒让路,就遭逢了被申某友为首的多名行人群殴、砍伤的糟心事。11月21日,记者从禅城法院得悉,该院以挑衅滋事罪,判处申某友有期徒刑二年,并抵偿刘某一万余元。
威海信息港音讯■案情回放:车主深夜鸣喇叭 行人托故群殴
威海信息港速递往年4月14日晚23时,家住禅城区的申某友与申某成、申某鹏、申某邦、杨某明(另案解决)在申某友家喝完酒后,申某友送其余人下楼分开。当申某成、申某鹏、申某邦走到厚源路河边街32号至34号之间路段时,遇到左近居民刘某驾驶小汽车正预备在路边停车。这时,刘某鸣喇叭表示申某成、申某鹏、申某邦三人让路,而不满刘某鸣喇叭行为的三人,遂与刘某发作口角。随后,申某成上前用拳头殴打坐在车上的刘某头部,而刘某也下车与申某成三人持续争持并发作肢体抵触。
威海信息港登载看到抵触发作的申某友、申某平、杨某明也陆续赶到,申某友不只不劝架,还持续伙同申某成等人独特对刘某施行殴打。时期,申某友还持菜刀砍伤刘某的肩背部及上臂。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害水平为重伤二级。
威海信息港要点起初,因刘某的妻子张某闻声赶到并大喊已报警,申某友等人才中止殴打刘某并逃离现场。
次日晚23时,民警经后期扫除后,将申某友传唤归案。
■法院裁决:小矛盾持械伤人 领刑两年并抵偿
往年10月,禅城法院经审理以为,申某友因日常生存的偶发矛盾就托故生非,持凶器随便殴打损伤别人,毁坏社会次序,情节顽劣,其行为已形成挑衅滋事罪。申某友当庭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禅城法院一审以挑衅滋事罪,判处申某友有期徒刑二年,并裁决向刘某领取11106.7元的附带民事抵偿。
■法官寄语:
该案主审法官指出,在相似案件中,普通单方当事人并无积怨,只因鸣喇叭、打闪灯等大事就大打出手,甚至倒退成刑事案件,这也折射出局部市民的焦虑情绪。法官提示宽广市民,每集体都应管制好本人的情绪,平常多些忍让、少些火气,驾车出行应人车礼让,做个文化的行人和司机,切勿由于一些本来能够经过法律途径处理的纠纷而得到感性并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