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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明确贫困人口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准入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05 10:27:31
核心提示:  威海信息港记者昨日获悉9月4日,在威海蓝天宾馆国际会议厅,威海市医保局、扶贫办联合组织召开威海市医疗保障扶贫培训会议。
  威海信息港记者昨日获悉9月4日,在威海蓝天宾馆国际会议厅,威海市医保局、扶贫办联合组织召开威海市医疗保障扶贫培训会议。记者了解到,除了医疗保障扶贫培训,会上还明确了我市贫困人口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为贫困人口及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天上午,威海市医疗保障扶贫培训会议上,市医保局通过专家授课、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交流等形式,对保障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进行授课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扶贫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目标,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扶贫优势,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
  
  提前实现困难人员三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威海市医疗保障困难人员(去重后)共41770人,其中255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6247名重点救助对象,比省要求提前一年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残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五类人群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持续加强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同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至10个百分点,非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救助对象范畴;困难人员免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免收住院押金;建立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体系。2019年共为10863名困难人员减轻经济负担6525万元。
  
  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险功能(再救助)。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和特殊疾病患者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再救助工作,对在“五重”保障报销之后,个人自付仍较重的困难人口和特殊病患的大额合规医疗费用予以再救助,进一步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市医保局联合扶贫、民政、卫健、财政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普通门诊慢性病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两方面就相关情况做出了调整:一方面是申报条件,原来贫困人口办理普通门诊慢性病时限为每年第四季度,而现在变为随到随办,即贫困人口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的准入鉴定工作实行随时申报办理,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主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药,“一站式”结算;另一方面,简化申报材料,降低了准入门槛。《通知》指出,申报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所需的近期病历资料,明确为一年内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单据或三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无住院的可通过查体鉴定的方式准入,所需费用可以由贫困人口个人负担,各区市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扶贫资金予以保障。申报程序、其他申报材料及慢病准入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出台后,像过去我们要求申报材料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住院病历,而现在用符合条件的门诊病历也可以,而且无住院的还可通过查体鉴定的方式准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科长李凯介绍。
  
  威海信息港获悉另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困难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此外,市医保局还将继续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政策落实、提升服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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