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信息港讯8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向社会通报了《威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据了解,《办法》共二十二条,已经于2018年8月8日正式印发并正式向社会公布施行。《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专项资金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据市财政局副局长闫俊达介绍,专项资金聚焦威海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方案》中的21个重点产业,重点支持新建拟建的“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的“四化”项目,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项目,其中“四化”项目原则上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储存库中择优产生,优先支持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成长预期好的示范项目。
据了解,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奖励。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项目申报与审核程序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进展,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据此按属地原则向区(市)、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联合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威海信息港资讯部获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制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同步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绩效目标审核通过后,回复市发改委,作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市发改委根据工作需要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