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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荣成市制定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2 10:13:41
核心提示:  威海信息港调查队获悉记者从荣成市财政局官方微信@荣成财政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维护代理记账市场

  威海信息港调查队获悉记者从荣成市财政局官方微信@荣成财政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维护代理记账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荣成市财政局结合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实际,制定了《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适用于荣成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是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荣成市社会法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荣成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荣成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和《荣成市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实际制定出的。
  
  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及提报
  
  《办法》提出,荣成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报在工商营业执照及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征信对象失信信息,荣成市业务科室负责将征信对象失信信息提报至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同时,荣成市还将建立荣成市代理记账机构社会信用档案,形成系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荣成市征信平台互联互通。
  
  荣成市社会信用办在接收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汇总提报的征信对象失信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信息的审核及汇总,并作出将征信对象失信信息处理结果意见书反馈至荣成市财政局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将意见书告知当事人;将拒不整改的征信对象失信信息录入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失信信息及提报情况,于提报当日告知当事人等处理。当事人对守信失信行为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业务科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业务科室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信用等级评价
  
  《办法》规定,征信管理对象信用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由业务科室依据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两项考核得分情况,评定信用等级。专业评价原始分为100分,社会评价按照社会信用档案加减分值计算。两项分值累加为最终评价得分。征信管理对象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激励与惩戒
  
  《办法》提出对拥有信用A+及A级等级评价的,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根据不同程度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业务科室应当采取信用提醒和科室负责人约谈等形式,督促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业务科室可以采取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将其信用等级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等予以惩戒。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业务科室可以采取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暂停或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执业资格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予以惩戒。
  
  威海信息港的报道资讯此外,荣成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征信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推进调度、督查落实。《办法》未覆盖的其它事项,遵照《荣成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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